电气安全防护的措施分为直接接触防护措施、间接接触防护措施、兼防直接和间接接触电击的措施。其中直接措施包括绝缘措施、屏护措施、间距措施。间接包括IT系统、TT系统、TN系统兼防,包括双重绝缘措施、安全电压、剩余电流动作保护。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要采取保护接地或接零。(2)安装带漏电保护功能的自动断电装置。(3)尽可能采用安全电压。(4)保证电气设备具有良好的绝缘性能。(5)采用电气安全用具。(6)设立屏护装置。(7)保证人或物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8)定期检查用电设备。
电气绝缘。保持配电线路和电气设备的绝缘良好,是保证人身安全和电气设备正常运行的最基本要素。电气绝缘的性能是否良好,可通过测量其绝缘电阻、耐压强度、泄漏电流和介质损耗等参数来衡量。(2)安全距离。电气安全距离,是指人体、物体等接近带电体而不发生危险的安全可靠距离。
机械伤害防范措施如下:检修机械必须严格执行断电挂禁止合闸警示牌和设专人监护的制度。机械断电后,必须确认其惯性运转已彻底消除后才可进行工作。机械检修完毕,试运转前,必须对现场进行细致检查,确认机械部位人员全部彻底撤离才可取牌合闸。检修试车时,严禁有人留在设备内进行点车。
凡操作人员有可能碰触、卷入的可动零部件,都必须安装安全门或防护罩。为防止动机械的运行超过极限位置,应装配可靠的限位保险装置。对高速旋转的离心机、砂轮和大型风扇,必须采取防护措施,确保操作人员或附近装置不受损伤。
定期维护检修制度 应明确:生产经营单位所有设备、设施的维护周期、维护范围、维护标准等内容。4定期检测、检验制度 应明确:生产经营单位须进行定期检测的设备种类、名称、数量;有权进行检测的部门主人员;检测的标准及检测结果管理;安全使用证、检验合格证或者安全标志的管理等。
安全设备及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废弃不用。若确实需要申请拆除,必须经过调度室同意。 所有安全设备及设施必须在额定负荷范围内操作。 需要检验的安全设备及设施或其附件,应与机电动力部门联系进行检验。 当安全设备及设施无法继续使用时,应按照制度规定进行报废处理。
安全设备、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废臵不用,若确有必要申请拆除须经调度室同意。各种安全设备、设施都只能在额定的负荷下操作。需要检验的安全设备、设施或附件,与机电动力部联系检验。安全设备、设施已无法使用的按制度报废。
负责建立健全设备使用管理与维护制度; 5负责加强设备基础管理工作。 3设备管理日常工作由设备科或专、兼职设备管理员负责。 4设备科或设备管理员的职责是: 1掌握设备市场信息和本厂设备技术状态,根据本厂生产需要,提出并编制设备更新和增置计划,经分管副厂长同意实施设备的购置。
第一条为加强我局施工设备的安全管理,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防止设备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定。第二条工程局所属从事施工设备运行、生产的各施工局、项目部、指挥部、分局、厂、处等(以下简称局属各单位),适用于本管理制度。第三条本制度所指水电建设施工设备包含普通施工设备和特种施工设备两大类。
1、【答案】:D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2、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A)标准。
3、安装和使用:安全设备的安装和使用应符合GB/T50315-2000《建筑施工安全规范》,GB50016-2014《建筑结构设计规范》,GB50058-2014《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等标准。